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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ECP注册协议更新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19-02-22 访问次数:

 

为提升ECP管理水平更好的为ECP用户提供优质服务,自2019年3月1日起本平台实施新的《ECP注册协议》。新版协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适应性修改,并新增了关于ECP交易服务费的内容

协议主要新增内容:“中广核电子商务平台自2019年3月1日起开始收取ECP交易服务费,用户应按如下要求及时缴纳ECP交易服务费(如有)。在缴清相关费用前,ECP有权暂停服务并收取滞纳金,采购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合同款,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应由ECP相应用户承担。 缴费基数:根据平台成交金额计算。(后续变更及合同中止等情况不再补缴或退费,框架协议累计订单总金额计取)初始成交金额小于100万元的项目不收费,收费上限为30万。 缴费费率:原则上根据交易标的物的属性由ECP中的采购方确定。其中,服务类5‰,货物类4‰, 施工类3‰。缴费周期:每季度生成应缴费清单, ECP用户在缴费清单生成后的2个月内完成缴费。(具体收费办法以中广核ECP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)”

详情见附件,请您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附件所有的条款。

    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