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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标书款发票开具事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-03-15 访问次数:

各投标人:

根据我司最新财务规定,标书款发票开具时限为缴费后3个月,过期我司将不予开具发票。因此:

1)缴付标书款后2个月内未收到发票的,请及时与我司联系。

22017年前缴费但尚未收到发票的,请于201851日前联系我司开具发票,过期将不予开具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联系人:王坤/王苏芳

联系电话:86615948/84436197

邮箱:wangkun2016@cgnpc.com.cn / wangsufang@cgnpc.com.cn